大湾区发展的经济意义
湾区,是由一个海湾或相连的若干个海湾、港湾、邻近岛屿共同组成的区域,是发展条件最好的、竞争力最强的城市群,比如东京湾区、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都是世界公认的知名三大湾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9年2月印发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远期展望到2035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
《纲要》中针对市场开放指出,须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和引进外资,要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提升大湾区国际竞争力、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拓宽了新空间。
大湾区资本市场表现
全球大型证券交易所主要有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日本交易所、上交所、港交所、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深交所等。从交易所来看,大湾区现有香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广州期货交易所三个核心资本市场平台,以及广东、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两个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底,港交所拥有上市公司2584家,市值65.82万亿港元;深交所有上市公司2600家,市值37.02万亿元人民币。此外,广东、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现有挂牌及展示企业分别达1.88万家、7314家,均位居国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前列。
借GDR发行布局海外市场
除中国资本市场外,随着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加大海外布局的必要性逐步凸显,“走出去”进程提速。在企业走向国际的“桥头堡”大湾区内,企业借助全球存托凭证(GDR)发行强化全球市场布局简称热潮。
2022年2月11日,证监会发布了《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全球存托凭证(GDR),亦称“国际存托凭证”,是存托凭证(DR)的一种,在全球公开发行,可在两个或更多金融市场上交易的股票或债券。
发行GDR可以拓宽公司的境外融资渠道,为公司一次性募集较大规模的外币资金,从而为开展境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并购计划提供便利。此外,企业发行GDR能够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在境外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与业务伙伴群体中形成广告效应,为企业长远发展以及国际化战略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企业国际化进程的重要一步。
截至2023年7月,共有25家境内上市企业获得GDR发行核准或已GDR上市。从企业规模来看,发行GDR的上市企业A股市值均在10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从上市交易所来看,共有19家境内企业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6家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
其中位于大湾区的明阳智能、格林美和健康元三家广东企业在伦交所和瑞交所成功发行,实现两地上市,顺利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值得一提的是,明阳智能和健康元都是致同中国长年服务的A股客户。
作为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出台后的首个落地项目,明阳智能GDR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资发展的标志性范例,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的典型案例之一。致同中国组建国际化团队,专业高效助力明阳智能GDR境外上市,助力其打开国际资本市场,2022年7月发行时亦是2022年以来伦交所融资最大规模的项目。
致同中国助力中国企业走进全球资本市场
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成为A股市场融资新渠道。今年以来,境内企业“出海”监管制度规则及相关配套指引不断完善。5月16日,证监会发布GDR监管指引,对GDR的定位、申请程序、规则适用、材料要求等作出规定,明确将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的发行纳入注册管理,并由交易所参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程序进行审核。同时,证监会表示,支持具有一定市值规模、规范运作水平较高的境内上市公司,通过GDR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主业领域,满足海外布局、业务发展需求。
为落实指引相关要求,致同中国将根据已有客户服务经验和相关政策的深刻解读,切实协助企业做好GDR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衔接及境外发行GDR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顺利推进境外上市进程。
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发行GDR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迅速确立了自己的国际形象,但同时也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决策和过程。加强全过程信息披露监管也是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专业机构需要密切关注企业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作者为致同审计合伙人路静茹)
拥有17年的审计服务经验,主要从事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海外上市审计、并购重组及GDR等业务,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有深入的理解,客户覆盖不同的领域,包括制造业、互联网领域、医药、矿业、芯片开发和软件集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