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应在审计报告中对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进行描述。

如果财务报表中存在与具体金额相关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并量化该错报的财务影响。如果无法量化财务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该部分说明这一情况。如果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

2021年报250份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所述。

 

49家带持续经营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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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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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家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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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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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无法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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