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针对性,2015年以来,证监会稳步推进分行业监管: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截至2019年2月,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共发布和完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57个,涉及12个一级行业、40个子行业。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证监会选取房地产、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等19个行业,制定现场检查指引,重点关注行业政策的影响,梳理日常监管中相关行业常见问题及检查方法。三是实施并购重组分行业审核,发布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对高新技术行业优先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是投资者了解公司并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有效执行,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市场透明度。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立足投资者需求,紧密围绕反映公司价值与风险的核心要素,强化在行业宏观影响、客户市场发展、关键资源现状、盈利战略规划、关键流程执行等“五个维度”的信息披露内容,增加对公司行业关键指标及经营性信息的披露要求,加大对经营风险的披露力度。

本期为致同行业研究系列之第七期。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截至目前发布57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其中,与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共31个,与其他行业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共25个。其他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10个行业。本期微信主要对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3个行业有关的7个信息披露指引进行解读,着重提示相关行业经营性信息的核心披露要求。

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其他行业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航空运输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九号——航空运输》(上证发〔2016〕73 号),指引指出航空运输行业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业务经营情况 包括各机型旅客运输量、客座率、综合载运率、日利用率等
机队情况 披露按照自行保有、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状况分类的分机数量、平均机龄、日利用率和收入飞行小时数等
补贴收入 披露报告期内的主要补贴或奖励收入,包括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先征后返、航线补贴、政府专项补贴或奖励等
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 包括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发展战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细化披露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飞机、发动机、高价周转件等重要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或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应当披露相关情况和原因


2、邮政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10月20日发布《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指引指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行业政策情况 披露与快递服务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
经营情况 分业务类型(如快递服务、物料销售等)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分服务产品、收入类型等披露收入及收入变动情况;分经营模式分类披露快递发件量及其变动情况
网点数量及分布 披露快递服务网络节点的数量及区域分布情况,例如加盟商、网点及门店、转运中心、航空部等,并披露相关快递服务网络节点的加盟、直营或外包的比例
运输网络情况 披露主要运输网络的建设情况(包括陆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以及陆运运输、航空运输等运输方式的快递业务完成量及其占当年总业务完成量的比重
快递员情况 披露快递服务网络管理的快递员总数
服务质量指标 披露关于公司快递服务质量的相关指标(如延误率、遗失率、申诉率等)和客户申诉的处理机制
会计政策 依据自身业务模式和结算方式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进行详细披露,并披露行业特殊的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核算依据等
 

(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新闻和出版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上证发〔2015〕96号),指引指出新闻出版行业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经营情况 按照图书出版发行和新闻传媒等主要业务分类,披露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以及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并分类列示其营业收入
不同业务经营情况 从事教材教辅出版业务的,披露取得的关键资质许可及其变化情况,主要产品的经营情况,教材教辅的主要销售区域和主要竞争对手
从事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的,披露主要教材教辅发行业务资质、已获得的主要区域教材发行权和有效期限,相关业务的发行量、发行码洋、营业收入、发行成本和毛利率等,教材教辅发行的结算政策以及收入确认时点
从事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的,披露行业竞争优势,产品的相关情况,出版业务的主要成本费用等
从事一般图书发行业务的,披露当期销售量、销售码洋、销售收入、采购成本、毛利率
从事报纸和期刊出版发行等新闻传媒业务的,披露主要竞争优势和经营模式,主要经营数据(包括营业成本、报刊发行收入、广告收入、服务或活动收入等)
从事广告业务的,按照广告代理模式和广告自营模式分类披露收入和成本,代理商数量、平均代理期限、结算政策等
从事互联网阅读业务的,披露主要媒介、盈利模式、主要成本、营业收入,及与其它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等
从事在线教育业务的,披露主要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营业收入和成本等
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按主要业务类型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推广营销费用及其占收入比例、付费用户数量、ARPU 值、充值流水等,并披露游戏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和确认时点、重要游戏的运营模式以及收费方式等
 

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上证发〔2018〕116号)。沪深交易所指引指出影视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1)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收入情况 包括收入前五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名称、合计收入金额及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演员变动情况 披露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演职人员的变动情况,以及前述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经营情况 披露报告期内计划拍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的实际进展情况和许可资质的取得情况
经营计划 披露下一季度公司新增和取消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的拍摄计划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详细披露公司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和分销业务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具体方法,如果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的,应当说明具体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行业政策情况 披露报告期内对影视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宏观经济政策形势、产业规范、行业政策、国家及地方税收政策、新兴业态等
不同业务经营情况 从事电影制作或发行业务的,披露国内电影市场票房、国产片票房、进口片票房、国内电影观影人次,以及公司制作或发行电影的票房及其市场占有率
从事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制作业务的,披露电视剧行业总制作部数和集数、公司制作电视剧部数和集数及市场占有率
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披露国内电影市场票房、国内电影观影人次、国内影院数量、国内银幕数量、公司影院实现票房、公司影院实现观影人次、公司票房市场占有率
不同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从事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制作业务的,披露公司收入前五名作品的制作成本、名称、发行或上映档期、主要合作方、合作方式、主要演职人员等
从事电影发行业务的,披露公司收入前五名作品的发行成本、名称、发行或者上映档期、发行模式、主要演职人员,以及前述作品的合计发行收入金额
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披露院线发行收入、影院放映收入、发行成本和放映成本,并分别披露直营影院与加盟影院的数量、荧幕数量、票房、观影人次及放映收入等
会计政策 应当披露收入和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的,应当说明具体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上证发〔2016〕73 号),指引指出水的生产与供应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产能和开工情况 包括按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等披露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按地区披露的新投产规模、在建计划产能、预计投产时间等信息
销售情况 包括按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等披露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按板块披露的平均水价、定价原则等信息
资本性支出情况 包括资本性支出计划总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及项目投入情况
 

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行业》(上证发〔2018〕116号),指引指出电力行业与行业经营性信息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年度报告中提示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电量、电价情况 按总量、分地区和电源种类,披露发电量、上网电量,有售电业务的,披露售电量
按总量、分地区和电源种类,披露上网电价的均价及其与上年度差异,有售电业务的,披露售电电价的均价及其与上年度差异
发电效率情况 按总量、分地区和电源种类,披露报告期内发电厂用电率、利用小时数及其与上年度差异
环保情况 披露报告期内环保政策、法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执行环保政策、法规要求的经营性、资本性支出和下一年度预算
资本性支出情况 披露资本性支出计划总金额、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予以单独列示
节能减排关键指标 披露脱硫设备投运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废水排放情况等
 

二、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的相关要求

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应切实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揭示相关经营和治理风险。同时通知指出了年报重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公司治理、分行业信息披露事宜、并购重组持续信息披露、现金分红、承诺事项、内部控制、社会责任报告、扶贫工作、环境信息、公司债券等方面的内容。
在分行业信息披露事宜中强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应当执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特殊行业或业务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认真落实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关于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在本次年报的“公司业务摘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中充分披露。

行业经营性信息是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内容,也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和风险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在落实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要完备。上市公司要根据指引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紧密围绕反映公司价值与风险的核心要素,全面覆盖行业宏观影响、客户市场发展、关键资源现状、盈利战略规划、关键流程执行等“五个维度”,充分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清晰地理解公司,做出有效的投资决策。例如,行业宏观影响方面,航空运输业公司应着重披露政治、经济、油价、汇率等多重外部因素变化的具体影响,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化工、环保服务业公司则应着重披露则强调了宏观政策、行业规范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再如,关键资源现状方面,农林牧渔业业公司应着重披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资源所有权及其具体情况,酒业公司则应着重披露关于品牌结构及销售渠道信息的披露。又如,盈利战略规划方面,广播传输业公司应结合在下一代网络广播电视网建设、三网融合等方面的布局,披露公司发展战略和面临的主要风险。

二是财务信息的非财务解读要充分。上市公司在分析年度财务数据时,避免仅仅简单说明数据的变化,要结合与财务数据相关的行业非财务信息,包括行业经营周期、同行业公司情况、客户市场发展、拥有的资源变化、经营模式特点等,对财务数据变化原因进行较为全面的说明与解读。

三是行业经营性风险披露要清晰。上市公司在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要避免正面描述多风险提示少、笼统含糊多准确披露少的问题。公司应当结合“五个维度”的行业经营情况,定性、定量、全面、准确地分析披露相关风险及影响。特别是对介入到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的公司,要充分披露在人才、资金、市场、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是“不披露即解释”原则执行要到位。部分上市公司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按照具体行业指引披露相关行业经营性信息,应当严格执行“不披露即解释”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向市场投资者说明不能披露的详细原因。

三、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关注事项

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除关注报表财务数据外,还应关注不同行业经营性信息,以及行业经营性信息与财务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农林牧渔业需关注行业政策、生产经营资质、使用的农场或基地等的所有制形式及取得方式等;房地产行业需要关注房地产储备情况、开发投资情况和公司融资情况等;煤炭行业需关注煤炭储量情况等;电力行业需关注装机容量、电量电价、厂用电率、资本开支等;零售行业需关注营销网络分布、业态、店效、商品类别等;环保行业需关注经营模式、上下游、产品订单和项目运营情况等。

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的要求,获取并阅读上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年度报告,比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行业特定业务信息与财务报表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是否相互吻合;如发现年度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大不一致或其他异常迹象,应与管理层沟通,提示管理层更正,并考虑对审计程序及审计报告的形式、要素可能存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要求,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从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为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信息,帮助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的领域。根据A股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有: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存货减值等,例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经营性信息主要是经营情况、机队情况、收入确认及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等,其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收入确认、固定资产减值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经营性信息主要是经营情况、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等,其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收入确认和商誉减值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经营性信息主要是资本性支出、销售情况和环保情况等,其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收入确认、固定资产减值等。

download下载 致同行业研究(八)│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系列解读: 其他行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