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0 年至 2014 年,证监会开始公布部分 IPO 被否企业的否决原因,否决原因均会套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6]第 32 号)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2009]第 61 号;2014 年 5 月 14 日之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4]第 99 号;2014 年 5 月 14 日以后)的具体条款。2015 年以来,证监会不再披露 IPO 被否企业的否决原因,而是披露发审会聆讯问题。自 2016 年起,法规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 122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 123 号)。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证监会共公布了 192 家/次被否的具体原因,其中 2010年 43 家、2011 年 70 家、2012 年 40 家、2013 年审核暂停、2014 年 6 家、2015 年 15 家、2016 年 18 家。另外,上海冠华、山东金创分别公布了两次否决原因。其余被否企业未见具体原因,仅公布了审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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