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 2005 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趋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已于 2007 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的趋同。

对 A+H 股公司而言,其 A 股报告与 H 股报告若适用不同的准则,则涉及准则间差异的处理及披露问题。虽然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外,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等效,但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如资产评估增值、专项储备、政府资本性投入、借款费用资本化、职工福利与奖励基金的计提等选择或执行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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