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奖励积分也被称为顾客忠诚度计划,是指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客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奖励积分兑换为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目的是吸引顾客再次消费,培养客户关系,保持市场份额,以维持利润,促进企业增长。

比较典型的例子包括航空公司的常旅客飞行奖励计划、电信公司的用户积分奖励计划以及银行的信用卡积分计划等,客户根据上述计划消费可以按金额获得奖励积分(“飞行里程”或“积分”),客户可以以积分免费(或折扣)购买机票、获得话费或交换商品、入住酒店等。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 2014 年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取代了原来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 13  号——客户忠诚度计划》(IFRIC  13),并允许提前采用。2015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投票将 IFRS 15 的生效日期推迟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为解决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2014 年新发布的收入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也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新准则也将对客户奖励积分的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年报,我们可以看到设立了客户忠诚度计划的上市公司多为运营商、航空公司以及其他大型的批发零售商,如中国联通、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天虹商场、合肥百货等。同时由于与客户奖励计划相关的税收规定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所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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