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而无论是否属于金融企业。对非金融企业而言,金融工具相关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企业通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衍生金融工具和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等。企业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或者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对银行存款而言,一般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或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通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 一般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通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臵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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