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应当始终反映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不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便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是不存在任何信用损失),而不是仅对最坏或最好的情形做出估计。

本期主要摘录了部分上市公司2019年度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披露的典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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