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改革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项目修订完成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IBOR)是众多金融工具计量的基础数据。因为巴克莱等主要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爆出了操纵IBOR的丑闻,二十国集团成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于2014年鼓励市场对主要的利率基准进行改革,以接近无风险利率(RFRs)替代IBOR。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在考虑IBOR改革对现有的财务报告要求的影响并修订会计准则。修订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已于2019年9月完成,第二阶段将于2020年8月发布最终修订稿。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IBOR)与替代无风险利率(RFR



IBOR是期间利率,是按照不同的期限结构(例如3个月和6个月)予以公布。IBOR也是“前瞻性”利率,在借款期限的起始之时公布。而大多数替代利率基准是“回顾性”隔夜利率,即基于过去已经实际发生的交易计算所得,在隔夜借款期限终止之时公布。

许多现行金融合同均是基于当前的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拟定的,因此,IBOR的改革及其不确定性对财务报告有着广泛和直接的影响。

项目第一阶段——解决IBOR被替换前的会计处理问题

IASB于2019年9月26日发布了《利率基准改革(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作出的修订)》,该修订对自2020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且允许提前采用。第一阶段修订的核心思想是在IBOR被替换之前,为消除企业因IBOR改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潜在财务影响,允许企业在其套期关系仅受IBOR改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套期会计(假定满足其他套期会计条件),并要求具体披露主体的套期关系受到该修订的影响程度。


项目第二阶段——解决IBOR被替换后的会计处理问题

2020年4月9日,IASB发布了第二阶段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计划于2020年8月发布最终修订稿,主要涉及事项如下:

  • 关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的修改问题

IASB就IBOR改革直接要求的修改提供简便实务操作方法。即IBOR的修改不会导致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IBOR改革所需的修改将通过更新原始实际利率EIR来反映。在公司采用简便实务操作方法之后,应单独评估不是因IBOR改革产生的修改,以确定这些修改是否会导致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对IFRS4和IFRS16的修订,也提供了简便实务操作方法。

  • 关于套期有效性评估和套期关系是否终止问题

提供豁免,以便在IBOR改革发生时,企业可以继续应用套期会计。套期文件发生的下列变更,同时也仅是这些变更,不会导致终止运用套期会计:①将被套期风险从现行IBOR重新界定为替代基准利率。②重新界定套期工具和/或被套期项目的描述,以反映替代基准利率。③在修改后,变更评估套期有效性的方法(仅适用于IAS 39)。

  • 单独可识别的风险成分

在IBOR改革的早期,可能由于特定的市场结构而出现替代基准利率无法满足可单独识别要求的情况。IASB提供临时的额外豁免。仅在达到以下条件时,风险成分才能被视为满足可单独识别的套期要求:①企业合理预期替代基准利率能在24个月内满足可单独识别的要求;并且②该成分从其被指定为风险成分之日起能够被可靠计量。

  • 增加披露

《IFRS 7——金融工具:披露》要求增加企业提供的信息。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因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改革而面临风险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企业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向替代基准利率进行过渡的进展情况,以及如何管理过渡进程。

  • IBOR改革对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