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名为 “与新冠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IFRS 16)的提议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在准则中增加一项实务简化处理规定,以便在评估新冠疫情期间特定的租金优惠是否被视为租赁变更时,减轻承租人的负担。相反,如果这项实务简化处理规定得以实施,则这些租金优惠将被视为非租赁变更。对于出租人而言,没有提议的变更。

背景

新冠疫情给全球企业带来了更多负担,导致出租人正在为承租人提供租金优惠。这些租金优惠可能是以免租期的形式,也可能是以在商定的时间期限内减少租金的形式提供(可能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增加租金)。在某些辖区,政府要求进行租金优惠,而在另一些辖区,政府只是在鼓励减免租金。但是,租金优惠将给承租人带来重大影响,尤其对于零售业和酒店业而言,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已经被迫暂时关闭了营业场所。

IFRS 16中包含了一些特定的要求,而关于租赁付款额变化和租金优惠的会计处理,也都在这些要求的范围之内。承租人需要评估租金优惠是否为租赁变更,如果是,则应采用特定的会计处理。但是,将这些要求应用于潜在的大量租约可能很困难,尤其是从实践角度而言。因为疫情的原因,企业已经承担了巨大的压力,IFRS 16的规定将增加企业的负担。

实务简化处理

提议的实务简化处理,允许承租人选择不进行评估与新冠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是否为租赁变更。承租人将假定该变化并非租赁变更以对租金优惠进行会计处理。

提议的实务简化处理,仅适用于新冠疫情直接导致的租金优惠,且简化处理建议仅适用于已获得租金优惠的承租人,并没有为出租人提供实务简化处理。与承租人有关的实务简化处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租金优惠减免了租赁付款额,从而使租赁合同的对价几乎等于或小于提供优惠之前的原始租赁对价。
  • 租金优惠是为了缓解原本应在2020年到期的付款额。因此,所含付款是2020年需要减少的付款,但随后的租金增加可能出现在2020年之后。
  • 租赁的其它条款和条件没有其他实质性变化。

下一步行动

征求意见稿开放征询意见,截止至2020年5月8日。为期两周的意见征询期,反映了IASB迫切需要做出变更。IASB计划在5月底之前完成本征求意见稿的所有修订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议,该修正案适用于自2020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报告期。允许提前采用,包括在修正案发布之日尚未获准发布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