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就主要财务报表的通用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

2019年12月1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通用列报和披露》的征求意见稿(ED/2019/7),为所有公司制定了通用的列报和披露要求,将替代《IAS1——财务报表列报》。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在损益表中新增小计项目

IASB建议将收入和费用分为四类,在四类中列报三个小计项目。
  • 经营类别和“经营利润”小计
该类别为默认类别,将包括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收入和费用信息。
  • 来自一体化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利润份额
确定哪些联营或合营企业与其主要业务活动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体化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利润份额将比非一体化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利润份额更接近经营利润。
  • 投资类别
这些投资独立于或基本独立于主体持有的其他资源。包括的项目例如:金融资产的收入和费用,但不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非一体化联营或合营企业的利润份额;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和费用等。
  • 融资类别和“融资和所得税前的利润”小计
将有助于投资者在公司融资决策影响之前比较公司的业绩。融资类别将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收入和支出;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收入和费用,如银行贷款、租赁负债和贸易应付款;其他负债的利息收入和费用,如扣除养老金负债和准备金的贴现。
 

提高“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的透明度

要求各公司在财务报表的单独附注中披露“管理业绩指标”——收益和费用小计,这个指标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未规定的。“管理业绩指标”在财务报表之外,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公开沟通中使用,补充IFRS准则中所包括的总计或小计项在附注中,公司需要解释这些指标为何提供有用信息、如何计算,并提供与IFRS规定的最具可比性的利润小计的调节表。

改进信息的分解

  • 对其经营费用进行更好的分析
根据哪种方式能提供最有用的信息来选择按性质或按功能列报分析,选择哪种方法不是自由选择。IASB提供一套指标,帮助公司评估哪种方法提供了最有用的信息。
  • 在附注中界定和解释非正常的收入或费用

针对现金流量表的改善措施

  • 将经营利润作为报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间接法的起点;
  • 按照建议中的损益表方法,将投资于一体化和非一体化联营或合营企业的现金流分开;
  • 删除公司利息和股息现金流的分类选择。